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财政统筹难度加大。同时,师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财政看,减收压力增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通过过紧日子,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为发展增添后劲。师财政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切入点,按照兵团财政要求,加快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一、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9年十一师财政预算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实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兵团党委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兵团内部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构建符合兵团履行特殊职责使命的现代财政制度,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认真落实兵师党委全委会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量力而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支持师重点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兵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师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预算的编制和安排服从和服务于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二)优先保障运转支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硬化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约束。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各类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运转、城镇运行、维稳和民生等支出;加强清理整合,注重增强财力调控能力,加快、优先保障国资国企改革等改革举措;强化预算平衡意识,为年度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留有余地。
(三)坚持厉行节约。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差旅、“三公”经费等支出,从严从紧、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四)坚持讲求绩效。要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大盘活存量力度,预算资金具体安排体现绩效导向,对结转规模较大、执行进度较慢、低效无效的项目,调减2019年预算,统筹用于急需支出。
(五)严肃财经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巡视、审计、监管等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严格维稳经费使用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预算管理规定。
三、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安排情况
实行全口径预算,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建立公共财政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机制。
(一)公共财政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992.1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财政拨款)安排24,110.00万元(其中师本级19,352.00万元,五团4,758.00万元),非税收入2,950.00万元(主要是园区税收返还1,200.00万元,厂房租金收入420.00万元,利息收入330.00万元,罚没收入1,000.00万元),上年结余1,555.71万元,调入资金13,376.39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28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5.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050.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7,234.10万元,主要是师机关行政单位(含司法局)人员及公用经费3,288.5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944.38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13,286.07万元,聘用人员工资196.7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881.50万元;事业发展项目补助经费14,958.18万元;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3,678.71万元。补助五团支出4,758.00万元。师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师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8,450.00万元,主要是师本级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7,504.00万元,科技经费收入946.00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相应支出,安排“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1,400.00万元,调出资金7,050.00万元进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师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师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3.0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根据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相应安排支出,安排五团(沙河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8.24万元,提取项目工作经费35.65万元,上解兵团支出28.00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余资金707.66万元;调出资金45.78万元进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教育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2.9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师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65,565.7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为33,014.0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为31,841.21万元。全师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021.0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1,358.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预算结余2,544.71万元,上年结余44,220.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765.20万元。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具体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全年预算管理工作,为全面履职尽责、更好发挥特殊作用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及师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认真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预算法和各项预算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履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对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依规问责。做好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执行中确需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扎实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兵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兵团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和财政统筹能力的有力抓手。牢固树立财政理念,实现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手段、管理效能真正从“财务”向“财政”的全方位转变。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强化预算收入征管。依照法律法规加强预算收入征收,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二是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专项业务和社会事务发展经费。三是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切实履行预算公开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工作透明度。
(四)强化预算绩效和财政监管。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彻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加强成本效益分析,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部门支出结构。对不严格编制预算、不重视组织收入、支出进度缓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五)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摸清债务底数,清晰准确划分政府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积极消化债务存量,严守债务管理的红线和底线。一律不下达可能导致债务风险或隐形债务风险的指标,一律不受理无资全来源的项目;一律不申报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上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遏制各类隐性债务增量,坚决消除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附:
十一师财政局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