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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05-21 11:16:27 来源: 十一师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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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师财政统筹更加融合。同时,师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财政看,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师财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财力更多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实事、办好事上。

  一、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8年十一师财政预算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兵团、师党委一系列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治疆方略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兵团党委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兵团内部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构建符合兵团履行特殊职责使命的现代财政制度,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在实践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兵师党委全委会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量力而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支持师重点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兵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师财政财务体制改革。财政预算的编制和安排服从和服务于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预算管理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二)优先保障运转支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硬化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约束。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各类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基本运转、城镇运行、维稳和民生等支出;加强清理整合,避免固化部门或行业利益,注重增强财力调控能力,优先保障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等改革举措;强化预算平衡意识,为年度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留有余地。

  (三)坚持厉行节约。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差旅、“三公”经费等支出,从严从紧、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四)坚持讲求绩效。要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要加大盘活存量力度,预算资金具体安排体现绩效导向,对结转规模较大、执行进度较慢、低效无效的项目,减少2018年预算,统筹用于急需支出。

  (五)严肃财经纪律。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巡视、审计、监管等发现的问题,要全面纠正和整改,严肃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3号,以下简称中发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严格维稳经费使用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费收支管理,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预算管理规定。

  三、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完善建立由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建立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机制。

  1.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54.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财政拨款)安排24,168.00万元,非税收入686.00万,上年结余1,650.94万元(弥补非统筹离退休人员经费),调入资金15,349.48万元(从预算稳定调解基金调入1,68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79.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58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1,854.42万元,其中师本级支出36,454.4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18,815.69万元,聘用人员经费180.5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905.50万元,机关专项经费1,036.14万元,事业发展项目补助经费12,242.65万元,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3,773.94万元;补助团场支出3,000.00万元;上解兵团1,900.00万元。师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师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3,586.00万元,主要是师本级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0,110.00万元;工业园区税收返还、土地出让金返还及厂房租赁收入2,530万元;科技经费收入946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相应支出,调出资金13,586万元进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师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师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0.8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根据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相应安排支出,安排五团(沙河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13.72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余资金584.06万元;调出资金79.26万元进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教育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17.0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师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62,205.1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为32,000.9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为29570.99万元。全师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922.9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9,010.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预算结余1,282.18万元,上年结余41,530.9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813.13万元。

  (二)预算编制变化相关情况说明。根据兵团对我师下达的预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师预算管理实际情况,对预算补助情况作如下说明:

  1.团场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兵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区分公益类事业单位类别予以财政保障或补助;连队经费和“两委”成员报酬纳入财政补助;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原则核定团场补助经费。 

  2.师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兵团相关预算文件精神,落实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等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统筹部分全纳入社保基金发放,只列离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补贴部分包括独生子女费、采暖补贴、综治奖及精神文明奖等,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四、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措施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兵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要求,是兵团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期。师财政财务工作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兵团及师党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财务工作。

  (一)抓好增收节支落实。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26项规定的要求,树立勤俭节约新风尚。

  (二)做好预算执行相关工作。要认真抓好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二是完善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和预算执行催办通知制度;三是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按照兵团政务公开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健全制度,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控力度,不断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五是严肃财经纪律,除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事项需调整支出外,原则上不再开新的增支口子。

  (三)推进团场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团场“家底”,划分团场政府性资产和生产经营性资产、政府性债务和生产经营性债务,将政府性资产和债务纳入财政管理,将企业经营性资产和债务纳入财务管理,为实现团场财政与企业财务机构、人员、职能、核算“四分开”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