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残疾人联合会(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残疾人联合会是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和十一师(建工师)管理残疾人事业的群众组织。
主要职责
1、承担师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
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诉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我师和谐贡献力量。
4、沟通建工师机关、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我师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6、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管理和指导有关领域的工作。
7、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管理和指导残疾人各类协会的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部门领导:理事长:卞卫军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卫生疾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505 6686103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