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建设局(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建设局与建工师环保局、安监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十一师(建工师)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是十一师(建工师)主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师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对全师的建设、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3、规范师建筑市场,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
4、指导科技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师级科技示范工程的评审工作。
5、负责师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报建工作,并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师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6、指导全师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整顿和规范师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
7、负责师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和项目经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执业资格审查与申报工作。
8、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稽查、执法检查。
9、组织拟定师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战略和年度规划。
10、组织实施师有关建筑、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
11、承办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局长:孙敦江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48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