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宣部和兵团党委及师党委的部署,负责制定师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任务、政策、措施;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师直属企事业单位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
(二)负责规划指导师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师党委讲师团、社科联、社科规划办。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师各级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协调兵团新闻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师新闻单位的工作和师属单位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进部、校合办新闻学院工作。
(四)负责全师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五)负责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兵团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为师领导提供经常性的舆情信息服务;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舆情信息工作。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对全师文化部门、文联和作协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上实施领导。
(七)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指导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教育工作,编写教育教材;领导相关社团工作。
(八)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指导协调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行各业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兵地文明共建和军民共建。
(九)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会同组织部门制定文化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负责全师政工干部职称的评定工作。
(十一)指导文化部门和单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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