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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第十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2024-08-08 00:00:00
来源: 第十一师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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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证件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第十一师住建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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