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十一师社保中心不断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强化“四防”协同,以制度建设、数据核查、系统完善、经办管理等方面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社保经办内控管理水平。
遵守内控制度,发挥“制防”效能。在工作中,严格遵循《十一师社保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形成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内控,提升“制防”作用。
做好数据核查,确保“人防”实效。定期进行社保专项内控检查,针对业务运行、基金财务和信息系统使用控制进行重点检查,逐一排查经办过程中的风险业务,杜绝违规行为。
完善系统功能,推进“技防”主力。在对风险点检查过程中,结合疑点数据生成原因,验证系统风险防控规则,发现漏洞和可优化模块时及时提报问题平台,进一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经办行为。
加强学习研讨,提升“群防”氛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学习、研讨、谈话活动,坚决把社保基金警示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加强社保经办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