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司法所
3月13日,十一师司法局第一司法所联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红庙子司法所、红庙子街道嘉和园社区以及普法志愿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咨询台前,干警们与过往行人面对面交流,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投诉、传销陷阱、电信诈骗等有关知识,针对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现场开展消费者权益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彩页、赠送小礼品等活动,充分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第四司法所
3月12日,十一师司法局第四司法所联合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司法局高铁司法所,在高铁片区锦霞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活动。
活动设置文艺表演、普法宣讲、发放普法文化产品等环节。司法所干警和社区“夕阳红”文艺队充分发挥自身才能,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欢快的舞蹈和音乐表演等有趣的文化形式中。
干警通过讲解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普法文传产品等方式,帮助群众了解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第五司法所
近日,十一师司法局第五司法所联合建融集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讲活动。
师司法局公职律师以专题讲座的形式,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结束后,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普法宣传品和普法宣传资料。此次活动,进一步深化了企业职工对消费者自身权益和维权方式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