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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

2021-08-31 19:46:07 来源: 十一师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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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按姓氏笔画数排序)。

刘新平,汉族,19725月生,兵团党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十一师党委委员,财政局局长,进一步使用、担任师机关部门党组书记

 ,汉族,19805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十一师纪委常委、三级调研员,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处长级),提拔担任师机关部门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为202191-20219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十一师党委组织部、十一师纪委监委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受理电话:0991-12380-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十一师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830054 

十一师党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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