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党委决定:
牛志军同志任师党委统战部部长;
免去熊诗岭同志师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建议张伍平同志为沙河镇人大主席人选;
建议陈海龙同志为沙河镇人大副主席人选。
夏振忠同志任师天山建设报社副总编(挂职)。
免去王红熳同志师司法局局长职务,退休。
免去赵文庆同志师建设局(安监局)副局长职务,批准提前退休。
批准曹建生同志提前退休(执行企业退休政策,提前退休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任命齐保林同志为一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其兵团水利水电集团党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兵团水利水电集团总经理职务;
任命丁建昕同志为一建集团党委副书记,提名为一建集团总经理人选;
任命牛丽娟同志为一建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任命张斌同志为四建集团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四建集团总经理人选;
任命马建同志为四建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免去其兵团一建纪委书记职务;
任命张钢同志为兵团六建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兵团六建总经理人选;
提名陈江红同志为兵团水利水电集团总会计师人选;
免去张大伟同志的兵团四建纪委书记职务。
任命曹志勇同志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其建咨集团党委委员、昆仑工程监理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昆仑工程监理公司总经理职务;
任命刘刚同志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提名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免去建咨集团董事职务;
任命金旭翔同志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提名刘欣增同志为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陈江红同志不再担任昆仑工程监理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王志民同志不再担任建工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退休;
周彬同志不再担任建工集团董事会秘书职务,退休。
陈海龙同志正式任五团沙河镇党委常委、副政委,任职时间自2018年1月起计算。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均为时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