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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2020-09-14 17:09:00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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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 (记者王瑜 通讯员王铎朝)近日,中央文明办评选的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名单出炉,十一师党委党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十一师党委党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创建学习型支部,把强化学习作为提高教职工文明素养的有效途径,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理论学习。同时,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激发干部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文明素养显著提升。该校精心设计课程、组织教学,严格把好政治关、质量关,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1年起连续四届被评为兵团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