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十一师召开第十二次行政常务会议,传达学习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师党委副书记、师长杨文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师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落实好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同时,落实好19项接续政策,形成组合效应,紧盯十一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持续做好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工作,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要深刻认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格局,更好服务十一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法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十一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科技强师”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十一师人才“蓄水池”“中转站”作用,严格做好新纳入重点培育科技型企业的管理工作,做好政策服务,提高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和孵化速度,促进师属企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要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各项手续办理,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把好质量关、速度关,确保项目建设绝对安全。要提高“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到十一师基层就业。要根据疫情最新变化做好科学防控,分类细致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后续工作,为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生活奠定良好基础。各学校要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将部分师属企业纳入重点培育科技型企业管理的建议(送审稿)》《关于拨付2022年第一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关于分配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请示(送审稿)》《关于第十一师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师领导黄吉海、曾剑、程秀娥、丁午育、王少军参加会议。师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