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一师召开2023年第3次行政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传达学习兵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研究师贯彻落实意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杨文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行业必须抓质量、抓市场必须抓质量,突出重点、做实内容,精心谋划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力支撑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刻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提升法律意识和应诉积极性,学法守法,学规守规,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师水平,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安排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常态化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健全完善风险分级分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
师领导黄吉海、丁午育、王少军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