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十一师“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城镇化建设等需要,确保成品油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兵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兵商务字〔2018〕7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兵团商务局关于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兵商务字〔2019〕113号)和《兵团商务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和做好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的通知》(兵商务函〔2020〕29号)有关规定,十一师商务局对十一师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十一师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991-6686437;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
本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止。
附件: 关于调整加油站规划的公示的附件
十一师商务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