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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硕圆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批复的公示

2022-01-17 20:31:19 来源: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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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6150号)中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及延续规定,经材料审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硕圆职业培训学校符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政务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1172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

邮政编码:830000

理 人:侯毅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91-3137136

电子邮件:1161143090@qq.com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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