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项目计划的通知
师发改发〔2020〕1号
五团灌区骨干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建管中心:
根据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兵发改基础发〔2019〕3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一、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第一师五团(第十一师代管)沙河镇2020年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渠道6条(一连上105西北—107东渠、一连上103西北—104东渠、二连4202农渠、五连东干东五支末端0斗鸿沟边斗渠、五连东干东五支201西往南至203农斗渠、五连东干东六支30上斗渠),改建长度3.777km;改建田间道路42条,长度40.01km。
3.建设资金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投资。
4.建设工期:2020年。
5.建设地址:五团沙河镇。
6.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五团灌区骨干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建管中心 高新平
7.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十一师建设(水利)局 徐杰
二、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项目中劳务报酬务必占总投资的15%以上。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将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发放对象务必是建档立卡贫因人口、需要继续巩固的已脱贫人口及低收入群体。
2.项目单位要严格照章办事。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好以工代赈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和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进度报送制度。要定期报送以工代赈项目进度,及时反馈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做好阶段性总结,并将成功经验、举措等报送我委。
4.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承担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附件:绩效目标表
十一师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8日
附件: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