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及职工:
经审查,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第十一师关于实施特殊工时岗位审批清单式管理的通知》(师人社发〔2022〕22 号)的规定,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见附件。
如发现上述单位在执行特殊工时过程中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0991-3193072或者到十一师人社局(河滩北路1067号)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十一师企业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xls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