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兵办发〔2021〕124号),结合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第十一师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公示期间,如您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第十一师生态环境局反馈。
三、征集方式
邮件反馈:318622805@qq.com
信函反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
收件人:王舒钥
联系电话:0991-6686637
邮件或信函都请注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字样和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参考吸纳。
期待您的参与!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
十一师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