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中学:
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和兵团系统考生够资格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兵团对口援疆招生计划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基[2015]17号精神),考生必须符合《新疆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要求,具有2016年高考报名资格的兵团系统考生方可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通过的考生方可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兵团系统”标记出划“√”,否则标记无效。
二、“兵团系统”考生资格审查程序
(一)考生需提供一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及考生家长户口本及复印件
3.考生家长至少一方在建工师工作的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破产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家长至少一方在建工师社保中心打印的历年缴费单。
(二)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20日。
(三)受理地点:
1.师一中和师四中就读的本师学生,在学校初审,审核合格后,将名单(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父母一方工作单位三项内容)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11月21日前报师教育。
2.在市属高中就读的本师职工子女,携带以上证明材料至师教育局审核。
3.在师一中、四中就读的兵团其他师考生,携带以上证明至兵团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乌鲁木齐光明路196号,兵团司令部办公大楼1143房间)审核。
普通高考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兵团系统考生家长全面了解“兵团对口援疆招生计划”的具体政策和报名要求。
未尽事宜,可咨询师教育局徐霜叶,电话:0991-6686472。
建工师教育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