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兵团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师属各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严肃校规校纪,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师属各中学、师职校(以下简称各学校)
三、治理内容
各学校要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和精神损失等行为和事件。正确区分和处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治理的工作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发挥合力。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到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建立健全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二)积极动员,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各学校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普及防范学生欺凌相关知识。要教育学生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从自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等,树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传递正能量,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师生的法律素养。结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结合主题班会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完善机制,建立重点学生成长教育档案。
各学校要将重点学生教育管理作为学校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清查,生活老师要了解住宿学生动向、心理,并及时反馈。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逐人摸排,确定重点教育管理对象,建立教育档案,采取约谈、家访、心理疏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跟踪教育管理对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教育疏导作用,对重点学生、留守儿童、离异子女等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处事观和交友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举办家长培训班,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摒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的袒护学生的错误教育观,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
(六)构建网络,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
建立网状巡查机制。各学校要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及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各学校要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调查、核实、解决投诉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员网络,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建立信息应急处置机制,防止事态发展。
(七)强化警校共建。
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管制刀收缴活动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五、保障落实
(一)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师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效联动,统筹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办公室设在十一师教育局(电话:0991-668647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职尽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派出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妇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残联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职责,并定期自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师教育局将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年终计入考核结果。
(三)加大宣传,提高实效。各学校要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加强教育,在校门口、校内重点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安全警示牌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把治理学生欺凌教育遍及学校角角落落,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