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要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十一师2024年度第六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的公告

2024-11-01 18:27:38 来源: 十一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A+ A A-

按照《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文件要求,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对2024年度第六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示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本单位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公示,灵活就业人员在十一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示,如对公示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或举报,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限7天)

三、举报地址及电话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第十一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1-6686412   0991-3092133

 

附表:《十一师2024年度第六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十一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关于十一师2024年度第六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