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规范兵团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71号)文件要求,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对2024年度第六批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示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本单位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公示,灵活就业人员在十一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示,如对公示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或举报,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限7天)
三、举报地址及电话
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兵团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第十一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1-6686412 0991-3092133
附表:《十一师2024年度第六批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十一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