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全师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自治区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二)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三)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四)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购买各类读物,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类读物的问题;
(五)学校或教师个人将审定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作业布置及考试内容,引导、诱导、暗示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七)校外各类机构或个人以捐赠、举办讲座等形式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第十一师教育局办公室0991-6686472
第十一师教育局督导室0991-6686069
第十一师教育局邮箱:sysjyjyw@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一师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