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朱滢等32位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师职改办发[2018]5号
师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
经十一师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师职改办审核并公示,批准朱滢等32位同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级教师(28人)
师第一中学(3人):朱滢、杨洋、董新英
师第二中学(4人):陈东、王燕、唐湘成、石丽
师第三中学(6人):陈岑、张晓东、王玮、白涛、孙文婷、李翔
师第四中学(11人):田慧、赵思钦、潘晓、许甜、阮娜、马晶晶、芦月兰、潘佳、田甜、胥斯宇、杨娟
师第五中学(4人):张晓叶、刘兰月、郑白玉、胡阿军
二级教师(4人)
师第二中学(3人):王莹、张雪琪、隆欣
师第四中学(1人):蒋佳丽
以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1日。
十一师职改办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