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党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13日)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兵团少先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着眼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兵团维稳戍边事业后继有人,以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突出“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特色,团结、教育、引导兵团广大少年儿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成长为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新时代戍边人。
二、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
(一)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员的希望要求,引导少先队员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望,从小立志向、修品行、练本领,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大力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故事,引导少先队员发自内心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发自内心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力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少先队员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从小培育少先队员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萌芽。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儿童化解读,在少先队员心中埋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种子。教育引领少先队员养成共产主义道德,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扬集体主义、培养团队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在日常生活中培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少先队教育之中,帮助少先队员明德修身,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引导少先队员记住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熟记熟背、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心有榜样,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做起,养成好思想、好品德。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接受帮助,养成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批评帮助的习惯,在知错就改、越改越好的氛围中健康成长。
(五)教育引导少先队员做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的传承者。加强对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的阐释宣传力度,纳入主题队日、队课、队会,作为日常教育引导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讲好兵团故事,广泛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寻访老军垦”等活动,用革命传统和红色基因塑造少年儿童的价值取向,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兵团维稳戍边的职责使命,从小树立“兵”的意识,打好“兵”的底色,增强作为兵团人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着力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推进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
(六)巩固拓展少先队组织体系。强化学校少先队组织基础,2021年底前,在兵团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建立大、中、小队组织和学校少工委,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补齐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大力加强民办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工作。加强区域化队建,拓展校外少先队组织,积极推动在条件具备的连队、社区、青少年宫等场所建立大队或中队,聘请学校辅导员帮助开展工作,逐步构建起覆盖广泛、动员便捷、校内外有机衔接的少先队组织体系。
(七)活跃提升少先队组织生活。坚持全童入队,递进开展分批入队,加强分段教育,严格推优入团,构建覆盖队前教育、队中培养、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少代会,定期组织各级队会、队课和主题队日,不断强化少先队员组织意识。健全少先队荣誉激励体系,2021年起,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少先队大队获得集体星级荣誉作为各级“中小学德育示范校”评审的优先条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按规定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八)塑造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文化。深入挖掘、充分用好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以及“六一”、“十·一三”建队日等少先队重大节庆日的教育内涵。健全少先队仪式教育体系,普遍开展入队、队会、离队、红领巾奖章颁章等少先队仪式,增强仪式的庄重性、感染力。将少先队校内阵地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在中小学规范建立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配备队报队刊。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保护。
四、突出实践育人特色,推动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
(九)强化实践育人作用。加快建立校内外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体系。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分层系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和生产一线岗位体验、夏冬令营、文化体育、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强化劳动实践,加强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着力打造兵团“少年军校”品牌活动,让少先队员在实践中受教育、强信念、长本领。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加快推进活动课程内容建设。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探索配备少先队活动课专任教师。
(十)大力开展少先队员交往交流交融实践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主线,以“国语”、“国学”、“国情”等为重点,大力开展青少年“我爱我的祖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和“五共同一促进”创建活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从少年儿童抓起。广泛开展兵团与其他省市、兵团与地方少先队组织“结对子”和少先队员“手拉手”活动,深入开展“石榴籽一家亲”、“手拉手心向党”青少年融情实践活动,让各族少先队员共同成长进步。
(十一)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区域化统筹少先队工作,2022年底前,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华文化体验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军垦博物馆等各类文化场馆、社会资源,按照每万名少先队员不少于2个的比例,建设一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切实做好“双减”工作,丰富寒暑假、课后系列实践活动,着力打造“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与少先队组织建立联建共育机制,为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支持。积极发展新媒体阵地,推进少先队组织上网、工作上网、服务上网,着力提升全媒体时代少先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影响力。加强新闻媒体对少先队的宣传报道力度,为少先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坚决打击网络有害、错误信息。
五、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十二)锤炼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突出政治要求,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配备标准,完善任职程序,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优先选派中青年党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注重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发展党员,逐步提升大、中队辅导员的党、团员比例。以强化政治素质为重点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不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能力。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岗位培训制度,2023年底前,全覆盖、分层次完成各级辅导员集中培训。
(十三)优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加强少先队总辅导员队伍建设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在校队员数超过1500人的大队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当设副大队辅导员岗位,小学部、初中部分设的学校需分别配备大队辅导员。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聘请兵团英模人物、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等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2022年底前,实现平均每个大队、每两个中队至少各有1名校外辅导员,并建立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书记(校长)、德育工作者、教师培训内容,将各级少工委组织的少先队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十四)健全少先队辅导员评价激励机制。2021年起,将大、中队辅导员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由师市少工委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并参与具体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和岗位、职称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辅导员参评职称的支持力度,支持和推进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参评学科教师职称或思政类教师职称“双线晋升”,在工作年限、工作量、相关业绩等方面与学科教师、思政课教师同等对待。开展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将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各级总辅导员、少先队学科教研员和教育部门、团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将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同级教育部门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范畴。
(十五)加强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兵团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课题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少先队研究专项课题。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小学教育等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必修课程内容。逐步推动兵团相关高校在教育专业硕士类别下增设少先队工作相关领域,畅通辅导员在职深造途径。加强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教研,推进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
六、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十六)强化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各级党委要明确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各级行政明确1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少先队重要工作的研究协调,学校党组织每学期研究少先队工作不少于2次。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在中小学校党建考核中单列少先队工作内容,分值不少于10%。
(十七)明确各级党政职能部门责任。宣传、网信、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支持力度和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力度。文明办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科技、体育部门要支持少先队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创新、体育锻炼等活动。网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财政部门要支持做好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少先队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兵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十八)夯实共青团组织全团带队责任。共青团要在政治上、组织上、队伍上、工作上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加大在干部配备、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力度,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职责。兵团、师市团委负责同志及团场(乡镇、街道)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各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制度化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职能部门要对少先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加强各级团委少先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兵团团委应当明确承担少先队工作职能的部门,师市、团场团委应当明确承担少先队工作的人员。加强中小学校等基层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直接领导,符合条件的团组织负责人应当担任同级少工委副主任。
(十九)强化教育部门协同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将少先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纳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纳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年度计划应当征询同级团委、少工委意见。深化团教协作,落实少工委“双主任”制,兵团、师市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建立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组织兵团、师市两级团委和同级教育部门干部相互挂职,兵团、师市两级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少工委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各级督学,细化各级教育督导清单中的少先队工作指标。改革完善团场学校师办师管后的工作机制,在各师市教育局成立教育团工委,选派教育部门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教育团工委书记。
(二十)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兵团各级应当考虑少先队员人数等因素,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纳入共青团、教育等相关部门预算。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徽章、“红领巾奖章”由中小学校统一配发。各级要因地制宜设立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二十一)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和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以及少年儿童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支持作用,推动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少先队工作之中,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局面。
附件:《兵团党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此件正文公开,附件不公开)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