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民政局印发《十一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师民政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在保障基本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10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兵团民政局下发了《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兵民政发〔2021〕22号)。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师党委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要求,十一师民政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按程序印发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
《实施细则》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重病人员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是指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三、《实施细则》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简化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明确了低保办理时限。《实施细则》对低保整体办理时限作出规定,要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同时,《实施细则》还对每个环节的发起或办理时限提出明确要求。
四、《实施细则》关于强化监督检查
为更好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督促低保基层经办人员依规履职尽责,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实施细则》新增“管理和监督”一章,从加强监督、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