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严肃整治中小学在校服采购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和家长合法权益,现就举报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学校在校服采购中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存在暗箱操作、擅自确定供应商、规避招投标程序指定生产企业等违规行为;
(二)学校以“统一着装”名义强制购买、频繁更换校服款式,违反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采购校服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均价等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行为;
(三)学校在校服款式选定、质量验收等环节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益输送问题;
(四)企业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实际检测内容不符或者不完整、安全指标不达标却予验收通过等问题;
(五)其他在校服征订、采购、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第十一师教育局办公室0991-6686472
第十一师教育局督导室0991-6686069
(工作日10:00-13:30,16:00-20:00)
(二)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sysjyjyw@163.com
(三)书面举报:书面举报材料可来信或送至第十一师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现场举报: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教育局401室。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需如实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证据;
(二)对实名举报且联系方式有效的,将严格保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严禁恶意诬告、捏造事实,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四、处理机制
对于举报的问题,第十一师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第十一师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