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一师2022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师财发〔2021〕344号
师机关各部门、师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兵财库〔2020〕113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步骤
师本级各预算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一)公开范围
除定点采购、协议供货以及集采目录内统一组织的采购,采购5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非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的工程),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不含涉密项目)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同一采购目录年度预算为50万元以上的零星货物采购,如采购目录“A090202粉盒”,全年预计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应当合并采购预算,严禁拆分,按项目实施采购并公开采购意向。为达成同一目标而开展的服务和工程采购,如建设“电视会议室”需采购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和安装服务等,应当合并货物采购预算和服务采购预算,打包为一个项目,按照货物和服务预算的比例确定为货物类采购或服务类采购,按照项目实施采购并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主体
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各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兵团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专区予以公开。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后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三)公开途径
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作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兵团分网,各主管预算部门(单位)应在兵团政府采购网公开本部门、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路径:“采购公告”“采购意向公开”),并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依次点击“下载专区”“操作流程”菜单,查阅“兵团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开操作手册”。
(四)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开依据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安排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以实际下达的预算为依据。
(六)公开时间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即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应当单独提前公开。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应当在部门预算批复后40日内,将采购意向要素上报主管预算部门,各主管预算部门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涉密信息除外)后,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予以公开,并按季度进行更新。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
预算单位是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应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预算单位要以采购需求为前提,按照资金支出用途、标准和绩效目标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以“二上”部门预算安排为依据,提前开展市场调查,研究确定初步采购需求,确保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同时做好已公开采购意向的咨询答复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对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公开采购意向,并按要求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后公开,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不遗漏、不延误。
(四)加强监督指导
预算单位应当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师财政局对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予以预警并限制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并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时点和内容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采购意向公开的及时和完整。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十一师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