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妇联主要职责
十一师妇联(正处级)。十一师妇联是主管十一师各级妇女组织的群团组织。
主要职责:
1.组织引导全师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2.代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3.团结动员全师各族各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十一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4.代表妇女参与管理本师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 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完成师党委、师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王丽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建科院二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11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