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团委(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团委与十一师(建工师)少工委、十一师(建工师)西部计划项目办、十一师(建工师)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一个机构四块牌子,十一师(建工师)团委(少工委、项目办、预青组)是主管十一师(建工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群众团体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工作;对直属单位和青年社团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教育、引导团员青年。
2.从政治上、思想上教育引导青年:为党选拔、培养和输送青年干部和新鲜血液。
3.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满足青少年的成长需要。
4.调查研究青年生存发展和青年工作状况:参与制定并实施青年发展规划: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学生、职工青年的教育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
6.坚持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加强基层团组织、少先队建设,构建共青团和青少年社会化工作体系。
7.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服务与管理,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8、完成师党委、师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
徐国江(挂职副书记)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建科院1楼
联系电话: 0991-6693900
办公时间:
冬季: 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