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总工会是十一师(建工师)党委领导下的师职工群众组织,是师党委和师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师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师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师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三)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师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
(四) 拟订师总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师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
(七)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主席:刘瑛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人社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68、6686469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