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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2021-03-30 16:28:0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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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建工师)司法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司法局(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司法局是主管十一师(建工师)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师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检查全师企事业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师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师人民调解、基层司法助理员以及法律服务所工作。
6、指导、协调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参与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受师的委托,参与师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和政策研究工作。
9、负责师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工作。
10、指导和管理师法律援助工作。
11、指导和管理师社区司法工作和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工作。
12、负责法律服务所的设立登记和法律工作者的年审注册及奖惩工作。
13、负责师行政司法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协助管理师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4、协助师有关部门对师司法行政干警的录用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
15、指导管理师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
16、承担师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7、承办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何江玲(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司法综合楼
联系电话:0991-6692988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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