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国土资源局是十一师(建工师)主管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事务的行政工作部门(正处级)。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建工师范围内的农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审批工作。
3、依法保护土地资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资源的违法案件。
4、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土地,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负责建工师范围内的农场土地调查、统计、土地确权勘界工作。
6、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师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开展全师国土资源宣传教育。
8、承办兵团、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 副局长:张强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92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