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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

2021-03-30 16:46:14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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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建工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十一师(建工师)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兵团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根据师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订全师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师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及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师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化管理。
  3、负责管理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的审定;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应用和推广。
  4、编报师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全师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
  5、研究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全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奖惩及政策。
  6、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协会开展“三生”服务和“三结合”工作。
  7、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副主任:吴薇虹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卫生楼
联系电话:0991-6642645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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