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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2021-03-30 16:48:21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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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建工师)卫生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卫生局(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卫生局是主管建工师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师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本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师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对重大突发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组织开展重大突发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4、依法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建设项目和传染病等实施监督管理。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负责依法实行医疗机构和大型医疗设备许可证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6、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制定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9、承办师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副局长:陈斌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卫生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45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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