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民政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民政局(正处级)。挂十一师(建工师)社区管理中心的牌子。十一师(建工师)民政局是主管十一师(建工师)民政事务的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师民政工作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师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3、指导和管理师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
4、指导和管理师军队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5、指导和管理师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指导和管理师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工作。
7、负责师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师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领导:副局长:马明香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综合楼
联系电话:0991-6686673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