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建工师)教育局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教育局(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教育局与十一师(建工师)体育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十一师(建工师)教育局(体育局)是十一师(建工师)主管教育事业、体育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及福利待遇。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保护好学生的正当权益。
2、研究制订全师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教育事业发展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师各类教育;负责学校考核、评估工作;
4、统筹管理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加强对学校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 管理对我师的教育援助和捐款;参与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督师属学校的教育经费开支情况。
5、制定全师学校的布局调整和学校规划工作,充分利用好全师的教育资源;负责学校校舍及教育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为师生教与学提供好的环境。
6、主管全师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师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师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师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素质,合理调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协助师职改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评聘的有关工作。
7、指导全师教育改革、组织全师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研工作,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8、负责教育行政工作;负责对全师学校工作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承担师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师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师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1、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2、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13、负责全师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14、制定全师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全师中小学开展好勤工俭学工作。
15、承办师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林建英(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472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