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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17:14:44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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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建工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局、农业管理办公室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署办公。十一师(建工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定师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指导和管理师计量、质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落实工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行政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业、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师质量技术监督办法,领导监督师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兵团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工业产业政策;拟订有关法规的实施办法,组织行使农业相关政策的执行。
2、负责师经济运行的预测、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负责对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控;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3、提出师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师重点项目布局;安排国家建设投资和师团本级预算建设投资,并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组织实施师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稽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4、研究分析师区域经济,负责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经济协调工作;提出师建筑业等主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师工业发展规划,指导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重大成套设备和消化创新工作。 
5、负责师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师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师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研究师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师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兵团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管理和指导师所辖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研究编制师质量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助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8、统一管理师标准化工作。组织企业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并监督标准的实施。
9、统一管理师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和考核计量标准器具,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10、组织查处师内违反标注化、计量、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制售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
11、负责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12、统一管理师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13、研究拟定师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工业产业政策;指导结构调整,协调经济运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4、研究拟定师工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预测监测分析工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师重点监控企业经济运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建设。
15、负责实施师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跟踪分析行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师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上报。
16、负责实施师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建材行业管理;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跟踪分析行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师原材料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上报。
17、负责实施师纺织、食品、医药、造纸、机械、装备等行业管理;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跟踪分析行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师轻纺机电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审核上报。
18、拟订师农牧林、乡镇企业和团场工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9、拟订师深化农牧团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牧团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20、拟订师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1、拟订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农机维修行业。
22、拟订师“两高一优”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农机维修制造、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23、拟订农牧林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产业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2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25、承办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领导:主任:刘瑛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378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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