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统战部

2021-03-30 17:32:10 来源: 本站
A+ A A-

十一师(建工师)党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十一师(建工师)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正处级),十一师(建工师)统战部与十一师(建工师)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挂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十一师(建工师)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十一师(建工师)主管统一战线、台湾事务、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的党委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兵团关于统战、台湾事务、民族和宗教事务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师统战、台湾事务、民族和宗教事务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师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参政议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及工作安排。
3、指导和管理师有关台湾事务工作;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物和社团组织的联谊活动。
4、了解并反映师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联系师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6、负责组织对全师的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7、负责联系师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培养、教育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8、参与制定师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有关资金和项目。
9、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
10负责师各级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部门领导:常务副部长:许峰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991-6686399
传 真:0991-6686436

办公时间: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一篇:政法委 下一篇: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