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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师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2023-02-19 23:08:37 来源: 十一师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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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第十一师民族宗教事务局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兵团关于民族和宗教事务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师民族和宗教事务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师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负责组织对全师的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

4、负责联系师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培养、教育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参与制定师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有关资金和项目。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

管辖范围:民族宗教

执法区域:第十一师

办公地址地点,时间: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师机关办公大楼

冬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5:3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4:00  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6686399

传 真:0991-6686436


附件:

十一师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