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支持企业职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参加职业培训,更好促进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师2021年下半年职业培训开展情况,现向承担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鉴定的机构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职业鉴定补贴,公示如下:
1.拨付承担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拟职业培训补贴177.74万元(详见附件1);
2.拨付承担鉴定的机构拟鉴定补贴30.32万元(详见附件2)。
现依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侯毅 0991-3137136
附件:1.十一师2022年第一批职业培训补贴明细表
2.十一师2022年第一批培训鉴定补贴明细表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附件(公示)(内含1、2两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