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要求,现对以下8个单位11个人拟批准为特殊工种进行公示:
1. 新疆德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裴新玉(为原二钢职工);
2. 新疆北新方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王卫(为原二钢职工);
3. 新疆志诚天路劳务有限公司申报的史伟(为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一师机械施工公司职工);
4.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董玉路、曹文彬(均为原兵团八建机施公司职工),葛华(为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一师机械施工公司职工);
5. 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申报的李建军、吴建军(均为原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6. 新疆德坤盛鑫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杨海源(为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职工);
7. 新疆新实兴商贸有限公司申报的贾文喜(为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职工);
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王建勇(为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职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12333或十一师社保办(0991-6619067)反映情况。
附件:十一师企业拟申报特殊工种年限情况
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