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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师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公示

2021-04-15 11:10:25 来源: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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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49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的培训机构开展了审核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拟认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大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十一师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硕圆职业培训学校及乌鲁木齐禾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五家单位为十一师高技能人才定点培训机构(详见附件),承担师属范围内的职业培训任务。

现依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附件:十一师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名单

 联系人:侯毅   联系电话:0991-3137136

 


                   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