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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十一师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4-03 12:08:29 来源: 十一师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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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师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师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印发《十一师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和《十一师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请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填报年检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按一定比例对师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未在5月31日前报送年检材料或发现虚假填报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十一师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十一师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2023年度十一师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册

4、兵团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检操作手册

5、十一师社会团体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6、十一师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情况统计表

 

十一师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赵蕾    联系电话:0991-6612327  13669968022)



附件1:十一师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附件2:十一师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docx

附件3: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名册.docx

附件4:兵团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年检操作手册.pdf

附件5:十一师社会团体负责人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6:十一师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