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41号)文件要求,拟推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选)为先进集体;拟推荐于亮、曾浩、李程虹(备选)为先进工作者。公示期限为自开始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第十一师纪委监委、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请提供具体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830054
举报电话:0991-6686422(第十一师纪委监委)
0991-6686003(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十一师人社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材料
2.十一师人社系统先进集体详细事迹材料
3.十一师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材料
4.十一师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详细事迹材料
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